SSBJ(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of Japan,日本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于2025年3月5日发布了日本首批三项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通用标准、一般披露标准和气候相关披露标准。该标准以ISSB(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的IFRS S1和S2为基础,同时设置了与日本监管和会计实务相衔接的适用要求。随着2026年2月内阁府令修订,Prime市场中市值3万亿日元以上企业自2027年3月期起强制适用已经确定。准备阶段已经结束,适用阶段已经开始。

SSBJ与ISSB的定位——制度全貌

ISSB是IFRS基金会于2021年设立的国际机构,负责制定对企业财务具有重大影响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ISSB于2023年确定的IFRS S1(一般披露)和S2(气候相关披露),与欧洲CSRD并列,是全球披露标准的核心轴线。

SSBJ是在与IFRS基金会的协议下,将ISSB标准适用于日本的机构。SSBJ标准基本维持IFRS S1和S2的内容,同时与日本会计准则(J-GAAP)保持一致,并设置分阶段适用的过渡措施。2026年3月31日,SSBJ与ISSB继续确认两套标准之间的一致性。由于投资者关注的是与ISSB的一致性,实际要求的披露水平基本等同于IFRS S1和S2。

适用时间表——按市值分阶段强制适用(已确定)

最初常被表述为“约1,700家Prime企业统一从FY2027适用”,但最终确定的是按市值分阶段适用。根据2026年2月内阁府令修订,强制适用的基本时间表如下。

SSBJ标准强制适用时间表(按市值划分,2026年2月内阁府令修订)
01

市值3万亿日元以上 -> 2027年3月期

首批强制适用对象。作为先行集团,将从2027年3月期的有价证券报告书开始适用。

02

1万亿日元以上、3万亿日元以下 -> 2028年3月期

第二批。基本方针是比3万亿日元以上企业晚一年开始适用。

03

5,000亿日元以上、1万亿日元以下 -> 2029年3月期(继续讨论)

基本方向是从2029年3月期开始,但具体时间仍将继续讨论。

04

5,000亿日元以下 -> 今后讨论

是否适用以及适用时间仍是今后的讨论事项。第一步是按本公司的市值区间确认适用年度。

披露载体是有价证券报告书。依据《金融商品交易法》在有价证券报告书中记载具有法律效力,虚假记载可能构成该法违规。这是其与CSR报告和自愿披露的最大区别,也是披露内容准确性需要内部控制和外部保证的原因。另需注意,有价证券报告书中的可持续发展记载栏目已自2023年3月期起设立;在人力资本方面,女性管理职比例等指标披露自2026年3月期起适用。即使在SSBJ本体强制适用之前,披露范围已经扩大。

第三方保证——“次年开始、分阶段实施”已经确定

SSBJ应对中最耗费工时的领域是第三方保证。制度设计已经具体化如下。

可持续发展信息保证制度(已确定事项)
01

适用开始次年起强制

方针是从各公司SSBJ适用开始年度的次年起强制保证。若为市值3万亿日元以上企业,则顺序为2027年3月期披露,随后从次年开始保证。

02

最初两年限定范围

保证范围在最初两年限于Scope1和2排放量以及治理、风险管理。之后再分阶段转向更广范围和合理保证。

03

保证实施者采用法人登记制

保证业务实施者将采取法人单位登记制,审计法人以外的机构也可登记。这将形成不限于审计法人的保证市场。

04

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日本保证标准重视与ISSA5000、ISQM1、IESSA的一致性。详情在FSA与ISSA5000的单独文章中说明。

与ISSB标准的主要差异

SSBJ标准与ISSB(IFRS S1和S2)的主要差异
01

Scope 3披露的过渡措施

IFRS S2要求披露Scope 3(价值链排放量),但SSBJ标准对首次年度报告期间的比较信息和Scope 3披露设有过渡措施。不过,投资者和交易方在强制适用前已经增加披露要求,拥有大型供应商的企业更现实的选择是提前应对。

02

GHG计算方法的灵活性

GHG排放量原则上按GHG Protocol测量,但在日本也可以使用温对法(SHK制度)等方法。SSBJ于2026年6月发布实务对应标准第1号,说明如何将温对法SHK排放量用于气候标准披露,明确了与国内制度的衔接。

03

提前适用的可能性

SSBJ标准可自发布日以后结束的年度报告期间起自愿适用,因此3月决算企业可从FY2024提前适用。已有企业在强制适用前开始先行披露。

04

与会计准则的衔接

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披露与财务报表覆盖同一报告期间并同步报告。气候风险的财务影响应关联到P/L和B/S的哪些科目,是需要财务部门协作判断的核心论点。

2026年最新动向——标准仍在持续变化

SSBJ标准发布后仍持续修订并发布辅助文件;如果停留在“2025年版”,实务判断会出错。近期主要动向如下。

  • 实务对应标准第1号(2026年6月11日):新发布了将基于温对法SHK制度的GHG排放量用于气候标准披露的实务对应。它为如何在披露中使用日本国内已计算的SHK数据提供指引。
  • 有价证券报告书编制要领(2026年4月10日):发布了2026年3月期提交用的有价证券报告书编制要领。它应作为记载栏目具体写法的一手资料。
  • 继续确认与ISSB的一致性(2026年3月31日):SSBJ与ISSB确认两套标准继续保持一致,维持面向全球投资者的互操作性。
  • 气候相关披露标准修订(2026年3月):气候标准(第2号)已于2026年3月修订。企业需要参照最新版本。

构建披露体制的实务

SSBJ应对中应优先建设的三项体制
01

记录Scope 1和2的计算依据

记录电力消费量的计量粒度、排放因子来源和汇总边界。由于保证最初从Scope1和2开始,最优先事项是用接近会计数据的内部控制水平管理这些计算依据。应从建立可按月汇总各工厂和据点能源消耗的仪表板着手。

02

估算气候相关风险的财务影响

按情景估算碳成本、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与CFO和财务部门协作必不可少。最具工时效率的方法,是先通过重要性评估筛选影响较大的2至3项并进行定量化。

03

建立披露审核体制

有价证券报告书记载伴随虚假记载风险。应设计由财务、法务、IR和内部审计四个部门审核ESG部门披露草案的体制,并与登记制下的保证实施者提前协商。

实务上的优先顺序——从哪里开始

由于适用按市值分阶段推进,首先要以确定本公司的适用开始年度为起点。在此基础上,按以下顺序推进。

Phase 1——基础建设:

  • 按本公司市值区间确定适用开始年度(FY2027/FY2028/FY2029)
  • 确定并记录Scope 1和2计算方法(直接关联首年度保证范围)
  • 确认现行有价证券报告书可持续发展披露与SSBJ要求之间的差距

Phase 2——估算和模拟演练:

  • 定量估算气候相关风险的财务影响,至少包括碳成本
  • 将Scope 2转向市场基准计算,并整理可再生能源证书数据
  • 开始与保证实施者协商(初期范围为Scope1和2以及治理、风险管理)

Phase 3——正式披露和保证:

  • 纳入有价证券报告书,并从适用次年起应对保证
  • 在考虑过渡措施和投资者要求的同时,分阶段扩大Scope 3披露

SSBJ应对不是ESG部门单独的项目,而是横跨财务、法务、IR和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侧准备请参见面向SSBJ强制适用的供应商准备,保证制度详情请参见FSA与ISSA5000下的保证,Scope 3一次数据收集请参见从供应商收集一次数据

参考Fact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