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份通用指南加6份行业指南:附实例的实务指南
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8月14日发布10份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实施期合规指南。其由4份通用指南(第1号:CBAM概念导论;第2号:面向非欧盟运营商的快速指南;第3号:内含排放量计算;第4号:EU ETS免费配额调整计算)和6份行业指南(第5a至5f号:水泥、氢、化肥、钢铁、铝、电力)组成。行业指南除生产流程、价值链和监测报告考虑事项外,还附有实际计算示例。主要读者为欧盟外受覆盖设施运营商、授权CBAM申报人和核查机构。
CBAM依据EU Regulation 2023/956(2023年5月10日通过)实施,先于2023年10月进入仅报告的过渡期,后于2026年1月1日转入必须购买并交回证书的正式阶段。义务逐步加强:2026年仅需对应内含排放量2.5%的证书,逐年上升至2034年100%覆盖。第4号指南解释了依EU ETS免费配额调整证书数量的机制;EU ETS参与者获得免费配额时,其CBAM证书交回义务相应减少。
该曲线对应EU ETS免费配额的逐步削减。2026至2028年数值在各类CBAM实务资料中广泛一致;但2030年后的数值,包括升至48.5%的急增,曾是政治调整对象,实务上应视为现行假设而非确定值。2029年至2030年从22.5%跃升至48.5%的结构,来自免费配额逐步缩减的时间表。
拟扩展至约180个新增产品类别
现行CBAM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氢和电力等初级材料。欧盟提议扩展到以这些材料为原料的约180个产品类别,包括机械、汽车零部件、白色家电和建筑电气设备。若获实施,受规制的将不只初级金属生产商,也包括成品和半成品制造商。出口国已征收的碳价可抵扣、仅追加与欧盟相当价格之间差额的机制仍将保留。
南非出口企业面临的实务挑战
根据律师事务所Werksmans的分析,南非与中国、印度、巴西一道,正式批评CBAM对发展中国家施加不公平负担,违反WTO协定。但CBAM是自动、单方面适用的欧盟法律,不需要国家同意或缔结条约。政治异议并不会暂停出口商的合规义务。
范围扩展风险
除钢铁、铝等现行初级材料外,拟扩展至约180个成品与半成品类别,下游制造商也可能被纳入规制。
以国内碳税抵扣
CBAM可抵扣出口国已支付的碳价,南非国内碳税可能符合条件。但要取得抵扣,须建立排放数据的核查与报告体系。
数据质量的重要性
即使已支付碳税,如排放数据核查和报告不足,欧盟可能不认可抵扣,形成接近重复收费的状况。
Werksmans指出,南非国内碳税可作为抵扣CBAM负担的手段,但适当核查和报告排放数据是实际取得抵扣的前提。若数据质量不足,即使支付了碳税,欧盟侧也可能不认可抵扣;这不仅是南非的风险,也是新兴经济体出口商的共同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