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G Protocol将Scope 3排放分为15个类别。对于制造商而言,同时测量所有类别并不现实,因此必须结合排放重要性(显著性)与可测性来设定优先次序。在制造业中,第1类(采购商品和服务)和第11类(已售产品的使用)通常占总排放的大部分,但具体分布因行业而存在显著差异。

全部15个Scope 3类别概览

GHG Protocol的Scope 3分为上游(第1至8类)和下游(第9至15类)。上游类别涉及与企业采购和使用相关的排放;下游类别涉及与企业销售和提供产品相关的排放。

上游类别(Cat. 1–8):

  • Cat. 1:采购商品和服务
  • Cat. 2:资本品
  • Cat. 3:Scope 1和Scope 2之外的燃料与能源相关活动
  • Cat. 4:上游运输与配送
  • Cat. 5:运营产生的废弃物
  • Cat. 6:商务出行
  • Cat. 7:员工通勤
  • Cat. 8:上游租赁资产

下游类别(Cat. 9–15):

  • Cat. 9:下游运输与配送
  • Cat. 10:已售产品的加工
  • Cat. 11:已售产品的使用
  • Cat. 12:已售产品的报废处理
  • Cat. 13:下游租赁资产
  • Cat. 14:特许经营
  • Cat. 15:投资

虽然第1类和第11类是制造商的两大主导类别,但第4类(运输)、第3类(能源相关)和第12类(报废处理)的权重也因行业而异。

制造业的关键Scope 3类别

制造业关键Scope 3类别
01

第1类:采购商品和服务

与原材料、零部件及外包服务生产相关的排放。通常是制造商最大的类别,占Scope 3总量的50%至80%。可通过活动数据(采购量)乘以排放因子进行估算,但获取供应商专有数据仍是难点。大量采购能源密集型材料(钢铁、铝、化学品)的企业,第1类排放量更大。

02

第11类:已售产品的使用

对于在使用阶段消耗电力或燃料的产品(汽车零部件、电气设备等),这可能是最大的类别。对于汽车一级供应商,随着电气化推进(针对发动机零部件)或其他变化(针对用电零部件),第11类排放可能大幅下降或发生其他变化。OEM对数据的要求在这一类别中最为具体,企业日益被要求认证产品的排放强度。

03

第4类:上游运输与配送

将原材料和零部件运至工厂产生的排放。对于全球采购比例高的制造商,这可占Scope 3的10%至20%。基本计算方法为吨公里乘以排放因子,需从物流服务商处收集数据。航空运输比例高时,排放量可能不成比例地增大。减排措施可与绿色物流举措(节能卡车、转向海运)协同设计。

04

第12类:已售产品的报废处理

产品废弃和回收产生的排放。对于处理大量化学品、电子产品和包装材料的制造商尤为重要。估算废弃量需使用市场残余量和废弃率进行计算,精度往往较低。减排目标可与循环经济举措(促进回收、延长产品寿命)协同设定。

按行业分布的关键类别模式

Scope 3的分布模式因行业而存在显著差异。选择符合企业行业特征的类别至关重要。

各行业关键Scope 3类别模式
01

材料与化工制造商

第1类(原材料)最大。石油、天然气和矿物原料的排放占主导。第11类(使用)因产品特性而异,但化学品废弃和降解(第12类)的排放也可能较大。第3类(能源相关)同样较高。

02

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一级至二级供应商)

第1类(采购钢铁、铝、树脂等材料)最大。OEM要求提供对第11类(车辆使用阶段排放)贡献数据的案例正在增加。第4类(全球采购的运输)也不可忽视。

03

电气与电子设备制造商

第11类(产品使用阶段的电力消耗)通常最大。第1类(电子元器件和半导体)也具有重要性。提升产品能效是第11类的主要减排杠杆,因此与产品设计的协同至关重要。

04

食品与饮料制造商

第1类(农产品、畜产品、包装材料)最大。农业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的换算排放量可观。第4类(物流)也很重要。第12类(食品废弃)是与减少食物损耗相关的课题。

测量难度与优先级矩阵

类别优先级由两个维度决定:排放量大小和数据获取的可行性。对于排放量大但数据获取极为困难的类别,推迟近期行动是务实之举;对于排放量中等但可测性较高的类别,应优先推进。

Scope 3类别测量实务步骤
01

开展重要性评估

对全部15个类别的排放显著性(使用行业专属排放因子数据库进行估算)和可测性进行评估,然后筛选出近期需重点推进的3至5个类别。每年审查一次,逐步扩大测量范围。利用GHG Protocol筛选分析工具,或ILCD数据库(欧洲)和SuMPO数据库(日本)进行初步筛查,是有效的切入点。

02

从第1类计算入手

采购数据(采购量和金额)通常在企业内部已有存档,无需向一级供应商索取数据,即可使用排放因子数据库(SuMPO环境标识、ecoinvent等)进行初步估算。优先关注范围覆盖而非精度,先掌握整体总量。从采购管理系统中提取采购数据,结合品项级排放因子表,是最标准的计算方法。

Scope 3减排——将目标设定与措施结合

除了披露之外,业务伙伴和投资者日益要求设定减排目标并落实具体措施。与SBTi Scope 3减排目标(如整个价值链减排40%以上)相协调地设计举措,将在国际标准下获得较高评价。

降低第1类排放,主要途径是"绿色采购(切换至低碳原材料)"和"支持供应商脱碳"。降低第11类排放,则与"节能产品设计"、"延长产品寿命"以及"将使用阶段电力切换为可再生能源的解决方案"密切相关。

关于披露的务实答案

追求对全部15个类别的完整披露,可能需要3至5年的准备期。务实的方式是"对重要类别已完成测量"与"透明披露测量范围和计算方法"相结合。即使在ISSB/SSBJ标准下,也并非要求测量所有类别——而是聚焦于重要类别并说明计算方法才是核心要求。推动采购对象从"尚未应对Scope 3"转变为"关键类别已测量、计算方法清晰说明",是2026至2028年采购对话中切实可行的目标。制定扩大披露范围的时间计划——例如"2026年:测量第1类和第11类;2027年:增加第4类和第12类;2028年:完成全类别筛查"——并向投资者和业务伙伴展示,可作为有效的进展沟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