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26年5月29日正式提议,全面撤回其于2024年3月制定的气候相关披露规则。SEC称,该规则超越其法定权限,因此提出全面废止方针。

撤回内容

撤回对象是依据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进行的规则修订,要求注册企业披露GHG排放、气候风险管理以及极端天气造成的财务影响三项内容。SEC已于2024年4月4日暂停该规则实施,直至相关诉讼结束;此次提案则是正式推进后续撤回程序。

SEC的主张

SEC主席Paul Atkins表示,披露义务应以重要性(materiality)为基准,并且只有在收益足以匹配成本时才应施加。SEC将气候披露规则定位为与基于各注册企业重要性的做法不一致。

对经营和披露的启示

美国联邦层面的气候披露正在后退,但加利福尼亚州SB 253和欧洲CSRD等州级、区域级披露义务反而在推进。对于全球经营企业而言,联邦规则撤回未必直接意味着披露负担减轻,仍需按适用的州法和域外监管逐项梳理要求。企业需要应对一个按地区分化的披露规则环境。

参考事实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