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日本政府正式颁布法律,规定强制参与GX排放交易制度(GX-ETS)。强制方案将于2026年4月开始运行,覆盖参与GX联盟且年碳排放量超过10万吨的企业(约300至400家)。2025年3月前的第一阶段以"自愿参与、基准与信用"方式运行,而第二阶段引入配额分配方式,要求超出排放配额的企业在市场上购买信用额度。展望更长远的未来,电力行业有偿拍卖(预计2033年开始)也已提上日程,使该制度逐步向欧盟ETS靠拢。
强制方案的基本架构
政府设定行业特定排放上限并向企业分配配额。当实际排放量超过分配配额时,差额须通过市场交易予以弥补。年碳排放量超过10万吨的GX联盟参与企业须承担强制要求,并依据《推进GX法》承担报告义务。
第一步 — 排放源盘查
针对每个设施和工艺,列出目标温室气体——CO₂、CH₄、N₂O及其他——并识别所有排放源。基础是按能源种类(燃料类型、电力、热力)而非按工厂单位划分的消耗记录。排放源的完整性是第三方核查首先审查的项目;任何遗漏均构成重大发现。
第二步 — 选择计算方法
使用经济产业省(METI)《温室气体计算与报告手册》中规定的排放因子(与《推进全球变暖对策法》保持一致)。共有三种计算方法;"方法1"——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是基准方法。在可获取燃烧设备实测值的情况下,可采用精度更高的"方法2"或"方法3"。记录方法选择依据并逐年一致适用同一方法,是通过核查的前提条件。
第三步 — 数据收集与质量控制
按月收集每个设施的能源采购记录、电表读数及燃料采购凭证,并录入计算软件或内部电子表格。提前建立并书面记录处理数据缺口(记录缺失)的程序,在第三方核查中至关重要。与上一年度相比变化显著(±10%或以上)的数据,应附上原因说明。
第四步 — 内部审核与审批流程
建立由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审核计算结果、管理层批准后再提交报告的流程。从中长期来看,编制计算程序手册及交接文档以防范人员流动风险同样重要。
第五步 — 第三方核查
GX-ETS报告须经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核查。委托符合ISO 14064-3标准的认可核查机构,以获取合理保证或有限保证报告。由于核查前置时间长达数月,在财年结束前三至四个月委托核查机构是切实可行的安排。鉴于核查机构在年末往往预约紧张,强烈建议尽早与候选机构取得联系。
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与强制义务
须承担GX-ETS强制要求的企业,须于每年6月底前后(与《推进全球变暖对策法》定期报告挂钩)向主管部门提交上一财年的排放报告。配额盈余与短缺的结算在报告被受理后进行。未提交报告及虚假报告均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与SSBJ信息披露的整合管理
日本可持续发展准则委员会(SSBJ)于2025年3月发布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并于2026年3月发布修订版(以解决与IFRS的对齐问题)。东京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将从2027年3月结束的财年起承担强制信息披露义务。GX-ETS与SSBJ信息披露所需数据——设施级范围一、电力范围二以及按类别划分的范围三——高度重叠,将排放管理系统整合为统一设计,可显著降低重复管理成本。
设定应对优先级
须承担强制要求的企业(年排放量>10万吨CO₂,GX联盟成员)
优先选定第三方核查机构并建立量化框架。为满足2026财年报告要求,与核查机构的合同须于2026年初前签订到位。
不须承担强制要求的中型企业
在2026年内建立量化框架,为SSBJ强制信息披露(从2027年3月结束的财年起)及欧盟客户的范围三数据需求做好准备。即便不在强制范围内,提前行动也将成为竞争差异化优势。
非上市公司及中小企业
虽无直接义务,但将被纳入欧盟客户及国内大型企业的范围三计算,因此建议现在就开始建立设施级能源消耗记录。
结语
强制GX-ETS并非仅仅是"负有法律义务的企业的问题"。随着SSBJ信息披露与欧盟法规(CBAM和CSRD(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的融合推进,准确的温室气体量化与信息披露正迅速成为日本制造业整体的竞争基准线。须承担强制要求的企业应优先尽早选定第三方核查机构,而不在强制范围内的企业则应即刻着手构建2026至2027年所需的量化基础设施,不得延误。以整合三大框架——GX-ETS、SSBJ及欧盟法规——的合规要求为目标设计排放管理系统,是最大限度降低未来重复合规成本的最有效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