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围绕电动车与联网汽车的地缘政治风险中,美国的监管常被不准确地描述。诸如"2025—2026年全面排除中国制造"的概括,与规则的实际结构存在偏差。准确地说,它是以车型年(MY)为基准的分阶段生效,且适用范围有限。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的联网汽车最终规则于2025年1月16日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公布,并于2025年3月17日生效。该规则旨在将由与中国、俄罗斯相关主体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的特定技术,排除于联网汽车之外。

分阶段生效的路线图

最终规则采取随时间扩大范围的渐进式方法,要点如下。

联网汽车规则的分阶段生效
01

软件:车型年2027

与车辆联网系统(VCS)和自动驾驶系统(ADS)相关的软件禁令,首先自MY2027适用。由中俄主体设计、开发或供应的软件为对象。

02

硬件:车型年2030

硬件禁令自MY2030起适用(无车型年的单元以2029年1月1日为准)。届时规则将同时覆盖软件与硬件。

03

中俄关联厂商:MY2027

与中俄有充分关联(nexus)的厂商销售联网汽车,即使在美国本土制造,也自MY2027起被禁止。

这里重要的是,规则的对象限定于VCS与ADS——即车辆的联网功能与自动驾驶功能。并非车载所有中国制造零部件都被立即排除。此外,"生效日(2025年3月)"与"禁止适用开始(MY2027—2030)"是不同概念,混淆两者会误判影响的时点。

对供应链的实务影响

该规则向供应商与OEM提出的,是把"何时起、禁止什么"对照到自家供应链上的工作。

第一,盘点自家产品中哪些零部件与软件属于VCS/ADS。第二,确认其供应来源是否构成中俄关联。第三,识别受影响的车型属于哪个车型年。只有将这些相乘,应对的优先级与前置期才会显现。

考虑到设计冻结的前置期,MY2027的软件要求实际上已进入准备期。将通信模块与自动驾驶栈的采购来源,按监管圈与增长圈分为两套——即所谓Dual-Track——成为现实选项。

"分裂"与"相互依赖"并存

美国的监管与欧洲对华反补贴税合在一起,推动市场分裂为监管圈(美欧日)与增长圈(全球南方)。与此同时,西方品牌的核心部材与电池依赖中国制造或中国技术授权这一现实,使完全脱钩变得困难。

换言之,市场在政治逻辑上分裂,而在技术与零部件层面相互依赖仍然存在。以这一双重性为前提,能否构建可按目的地地缘政治风险即插即换通信、自动驾驶软件与电池的灵活制造与采购体制,将左右中期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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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事实卡

> 来源:Federal Register, "Securing the ICTS Supply Chain: Connected Vehicles"(2025年1月16日公布)、BIS(2025年3月17日生效)。软件MY2027/硬件MY2030的分阶段生效基于该最终规则。